咨询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
2023-06-05

  

据财政部消息,2023年6月2日起,我国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,这也标志着15个成员国均完成生效程序,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,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。

01

RCEP各成员生效实施历程

2022年1月1日起

RCEP对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、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10国正式生效;

2022年2月1日起

RCEP正式对韩国生效;

2022年3月18日起

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;

2022年5月1日起

RCEP正式对缅甸生效;


2023年1月2日起

RC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;


2023年6月2日起

RCEP正式对菲律宾生效。




02

中菲双方关税减让情况介绍

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,在货物贸易领域,菲律宾在中国-东盟自贸区基础上,新增对中国汽车及零部件、部分塑料制品、纺织服装、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,经过一定的过渡期,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%~30%逐步降为零。最终,中菲双方90.5%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。

图片

注:百分比数据为按税目计降税产品百分比

菲律宾关税减让表(部分)








菲律宾共同减让清单(部分)

图片

注意:目

青岛启盛龙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
  •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1号2号楼
  • 0532-88890061

推荐新闻